失業金領取期限和條件,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大全
失業金可以領幾個月
失業金的領取期限根據累計繳費的時間長短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可以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此外,如果重新就業后再度失業,繳費時間將重新計算,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哪些人能領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滿足兩個條件:
1、參保繳費1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因此,如果參保不滿1年或者主動辭職,是不符合領金條件的。
有的小伙伴可能會問,如果因為公司拖欠工資、不繳社保的原因造成的失業,能領失業保險金嗎?
這種情況是可以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勞動合同期滿或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消亡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違紀、違反規章制度等原因,或雖無過錯但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欠薪欠保等違法行為導致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因公司拖欠工資、不繳納社會保險原因離職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準備哪些材料?
別慌,不需要準備證明材料!
《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規定,經辦機構認定失業人員失業狀態時,應通過內部經辦信息系統比對及信息共享,核實用人單位已停止為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可確認,不得要求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失業登記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
所以,在失業期間,只要有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件,就可以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怎么申領?
申領失業保險金很方便
線下、線上都能辦!
線下申領失業保險的申領地點為參保地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線上申領:
線上可通過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全國統一入口隨時隨地申領,網址:si.zwfw.mohrss.gov.cn
微信、支付寶也可以申領,搜索“電子社保卡”小程序進入首頁,點擊“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服務
還可以下載掌上12333App,在“服務”欄目下選擇“失業保險”中的“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服務
也可以搜索服務名稱直接辦理
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通過后,由經辦機構直接發放至失業人員社保卡或銀行賬戶,無需本人到現場領取。
失業人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可以在最后參保地申領失業保險金,也可以選擇回戶籍地申領。不過要注意,待遇發放期間不得中途變更發放地,如果選擇回戶籍地申領,需要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
失業保險金只能領一次?最多領24個月?
有的小伙伴擔心,之前領取過失業保險金,再次失業后就領不了了。
錯了!不是這樣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沒有次數限制。失業人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還有的小伙伴疑惑,失業后沒有馬上申領,失業保險金是不是就作廢了?
不會作廢!
關于領取失業保險金有無時間限制的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4號)規定:“不得以超過60日申領期限為由拒發失業保險金。”
根據上述規定,失業后申領失業保險金沒有時間限制。只要失業人員和單位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且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關于領取期限,這里跟大家明確,失業保險金單次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并非終生只能領取24個月。
勞動者領金期滿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參保,再次失業后符合申領條件的,可以繼續申請失業保險金。
領過失業保險金影響以后找工作?
別急!領取失業保險金對以后找工作沒有任何影響。
用人單位和職工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失業后符合規定的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是其合法權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4號)規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得要求失業人員轉移檔案、不得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記入職工檔案。
領過失業保險金影響以后的養老金?
退休職工養老金的計算,與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繳費年限和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等因素有關,與是否領取失業保險金無關。
需要注意的是,失業人員如果不想社保斷繳,可以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未出現依法應當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情形的,經辦機構不得停發失業保險待遇。
也就是說,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不影響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同時,也不會因為以個人身份參加了養老保險而停發失業保險待遇。
之前沒有領完的失業保險金,再次失業后可以繼續領嗎?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不滿1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保險金期滿之前找到新工作,失業保險待遇停發嗎?
《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后找到工作,試用期期間可以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按照《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和個人均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經辦機構以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為由停發失業保險金時,可以用人單位是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為標準確定是否重新就業。
因此,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不再領取失業保險金。
重新就業后需要辦理失業保險金停發手續嗎?
按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內部數據共享獲取領金人員繳納社保費的情形后,停發其失業保險金。
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能否享受失業保險金?
按規定,員工本人和所在單位參加失業保險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情形。因此,如果員工與原單位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就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已到退休年齡被公司解聘,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嗎?
對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在其辦理失業登記后,按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又打零工,失業保險金待遇會不會停發?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的,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
關于如何判定失業人員是否重新就業的標準問題,國家有專門規定:經辦機構以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為由停發失業保險金時,可以用人單位是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為標準確定是否重新就業。
因此,失業人員在打零工期間,只要沒有新的用人單位為其參加社會保險,就可以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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