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印花稅減半征收政策
印花稅減半征收政策具體如下:
1.對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稅
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只是留備存查。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則應另貼印花。
2.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免稅
所謂社會福利單位,是指撫養孤老傷殘的社會福利單位。
對上述書據免稅,旨在鼓勵財產所有人這種有利于發展文化教育事業,造福社會的捐贈行為。
3.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稅
由于我國農副產品種類繁多,地區之間差異較大,隨著經濟發展,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也會有所變化。對此,印花稅法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具體劃定本地區“收購部門”和“農副產品”的范圍。
4.對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免稅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是指我國的各專業銀行按照國家金融政策發放的無息貸款,以及有各專業銀行發放并按有關規定由財政部門或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貼息的貸款項目所簽訂的貸款合同。
一般情況下,無息、貼息貸款體現國家政策,滿足特定時期某種需要,其利息全部或者部分是由國家財政負擔的,對這類合同征收印花稅沒有財政意義。
5.對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免稅
該類合同是就具有援助性質的優惠貸款而成立的政府間協議,對其免稅有利于引進外資,利用外資,推動我國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
6.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簽訂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賃合同免稅
7.對農牧業保險合同免稅
對該類合同免稅,是為了支持農村保險事業的發展,減輕農牧業生產的負擔。
8.對特殊貨運憑證免稅
這類憑證有:
(1)軍事物資運輸憑證,即附有軍事運輸命令或使用專用的軍事物資運費結算憑證。
(2)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憑證,即附有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證明文件的運費結算憑證。
(3)新建鐵路的工程臨管線運輸憑證。即為新建鐵路運輸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臨管線專用的運費結算憑證。
印花稅的含義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具體包括
(1)各類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筑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具體包括財產所有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專有技術權等轉移書據。
另外,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是指單位或者個人記載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核算賬簿。營業賬簿按其反映的內容可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記載資金的賬簿,是指載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總分類賬簿,或者專門設置的記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賬簿。其他賬簿,是指除上述賬簿以外的賬簿,包括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如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十三條
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第十五條
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證券交易完成的當日。
上海煊宏律師事務所——為您提供定制法律解決方案
律師經驗:刑事律師擁有刑事訴訟26年的豐富經驗
全國客服熱線:18916469285
刑事訴訟,民事訴訟,離婚糾紛,勞動糾紛,交通事故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合同糾紛經驗豐富等。